代理吊坠的前景怎么样(代理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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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

为爱赴杭,引来乌龙一场。周女士家住上海,丈夫在杭州工作。

今年6月,为了过一个有意义的结婚纪念日,她特地从上海赶到杭州。在丈夫的陪伴下,到杭州下城区某珠宝商行选购了一串心仪的红宝石吊坠,标价1万余元,打完折8000多,还送一条800多的金项链。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没想到一个月后,周女士却接到该珠宝商行工作人员的微信好友申请。

对方说,因为员工疏忽,他们误将价值近8万元的红宝石吊坠当做周女士选购那款标价1万余元的红宝石吊坠,交付给她。

但是,周女士当时脑子里跑过的都是之前看到过的诈骗新闻。

小心谨慎

无奈对簿公堂

在微信聊天中,珠宝商行的工作人员提出了珠宝鉴定、退款退货、打折补差价等多种解决方案,但小心谨慎的周女士始终将信将疑,不但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证明身份,还查询了珠宝商行的工商登记信息和涉诉信息。

(双方协商记录)

珠宝商行见周女士迟迟不表态,误以为她是有意刁难,便多次催促。

一方面确无将高价珠宝占为己有之心,另一方面又怕对方收货后说自己调包,反复思量之下,周女士还是要求珠宝商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心存疑虑

调解一度停滞

珠宝商行将周女士起诉到下城法院后,法院认为诉前调解有利于快速化解双方争议。周女士始终谨慎小心,对调解人员打去的电话也心存怀疑,不同意来杭州当面调解。这更是加深了珠宝商行对她的误解。

案件流转到了法官助理王仕林手上,他仔细翻看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后,发现引发这场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珠宝商行的员工贴错了标签。

事情发生后,双方都是诚心想解决问题的,周女士也一直态度明朗,表示如确实存在误购,自己也没有将错就错、占为己有的想法。

那么,问题肯定是出在沟通上。

尽心调和

法院定分止争

为了打消周女士的顾虑,王仕林首先借助浙江法院12368短信平台,向她发送短信表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她送达珠宝商行起诉材料;然后,通过多次电话沟通,邀请珠宝商行的代理律师和周女士进行网上调解。

在沟通中,他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心情,没有过分强调“重大误解”“过失责任承担”等法理,而是将心比心,从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诚信经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打开了周女士的心结,也消除了珠宝商行对周女士的误解。

最终,周女士同意在法院见证下“一手退货一手退钱”,珠宝商行作为一个负责的企业,也愿意承担她来回交通费等费用,双方当庭和解。

在杨雪娟法官的指导下,王仕林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周女士送达和解协议。她当即退还了当初购买时收到的红宝石吊坠和赠送的金项链,珠宝商行撤回起诉,并向她送上锦旗,赞她“品德高尚、学习楷模”。

次日,珠宝商行又给法院送来感谢信,向法院干警不分昼夜、尽心调和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

法官说,《论语》有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可以解决所有矛盾纠纷,诉讼也不是万能的。发生纠纷时,当事人除了选择诉讼,还可以选择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法院也会尽可能地找到各方都愿意接受和满意的解决方案,尽力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纠纷中,周女士没有盲目地退换货,也没有试图私吞高价珠宝,而是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达到了自我保护的目的。珠宝商行发现给错货后,并没有理所当然地要求周女士退还货物,而是通过真诚沟通,以物质补助和精神嘉奖的方式让周女士“好人有好报”,承担起了一个诚信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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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20条)
  • 段智适
    如果两者反过来呢?商家会退七万块钱吗?
  • 沈漳杖
    既然是贴错的,那么会不会有另外一个低价的卖成了高价呢?商家会如数退款吗?还有通常不是银货两讫,出门自负吗?为什么商家就可以追诉?另外,如果顾客不慎将项链遗失,难不成还要赔7万多吗?
  • 宰隧火
    1000的卖一万是行业规则,十万的卖一万就可以反悔。只能说:神马玩意儿。
  • 关卑
    我以前公司就是做珠宝的,商场说卖错了,那让他们把他们的进货单拿出来,自己制作的话就把裸石的购货单拿出来,金价,手工费,算算就知道成本多少了,我以前在公司就是做这个的,商场里标价十几万的,成本大概也就是一万多。
  • 严痒侦
    如果是八千的卖八万了,他们还会不会找客户退钱
  • 简僵
    有一次我在中国银行换,美金我也经常换也没太在意数额没点就把装在只合理的钱拿回家了。第二天银行来电话说多给了我7000多,然后我回家重新点了确实多了,再看了水单他也是按多给的打的我说没多给正好[呲牙],他说都有视频的不还钱就报案,我说你们不自己说的离了柜台概不负责吗!然后就没然后了就不了了之了[捂脸]
  • 养篷
    如果买家坚持不退,会有什么后果呢?
  • 宰父鲸赖
    逗比,有这样的事当年我这也是闹乌龙,一对价值4万多的龙凤镯,卖了1480元,后面店家也急,软的不吃,硬的也不吃,还去上门泼红油,最后对簿公堂,店家负责人刑拘半年,镯子归消费者,赔付消费者7万多精神损失费和大门费用以及诉讼费,明价标码,而且镯子上还有价格,店家的疏忽不应该消费者买单
  • 孙袭聘
    通过起诉,周女士被迫退还珠宝后,企业就应当承担差旅等费用,这居然被标榜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哪是哪啊
  • 夏班
    顾客没有错误,商家自己标错价,并且销售开票等等,等于签署了销售合同,一切安装合同办事。商家的损失,自己承担。法院为什么支持这样的起诉?依据是什么?如果坚持不退又当如何?非法得利?
  • 后宰
    想问一下法官大人,要是这商家把价值一万的东西标价八万卖给顾客。那顾客回来要退款,商家不给退,去法院起诉又会怎么处理呢?
  • 耿吱
    我不理解,商行错误为什么让顾客埋单?这个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这样,那么以前记得有商家标错价格将30000标成3000,顾客下单后商家拒绝交货,法院判决商家必须按照合同法相关条款按时交货!所以本案周女士完全没必要退货。
  • 席抠
    反过来,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这样的事还少吗?是不是也可以全部要求商家退货? 周女士没有“试图私吞”高价珠宝!这是什么话,环球网严重用词不当。 正常买卖交易,不是偷骗没有欺诈也不是捡拾,不是不当得利,何来“私吞”?退是情分,不退也不是没道理。
  • 辛嗓
    如果回家后丢了还要赔商家几万
  • 黄肄
    这家珠宝行太没商业诚信精神。标价10000的商品,人家还价八千,买走。这个交易过程是合理合法的。交易完成受法律保护。买家当时看的是这款商品,买的也是这款商品,并不是因为工作失误拿错了款。商家凭哪条法律去找人家,要求人家退回商品!
  • 缪主询
    店员贴错了标签,(应该是两个标签互相贴错了)那么另一个也贴错了标签的便宜红宝,卖了8w,是否给顾客退了钱呢?
  • 长孙私迄
    弱弱地问一句,如果周女士把红宝石吊坠丢失了,要赔偿8万元给商家吗?
  • 盛楞
    如果仅值800呢?商场退钱吗?
  • 印窥
    完全是商家的错。我也想问,周女士买回的吊坠万一丢了,怎么办?
  • 全熙漾
    我想知道这女的,如果说红宝石吊坠掉了没找到,会是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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