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取向的定义是什么(市场取向的定义是什么呢)

市场取向的定义是什么?最近有很多热心观众对这个问题充满疑问。还有一部分人想了解市场取向的定义是什么呢。对此,碳百科整理了相关的攻略,希望能帮助到你。

市场是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核心范畴。市场理论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基础理论之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不可回避对于市场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的认识创新。



一、市场经济

什么是市场?这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基础,也是已经取得共识的。而什么是市场经济?直至目前,还是需要做基础理论层面探讨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受客观约束的,客观的市场经济之路没有在那里,你走多少遍,或有多少人走,那也不是市场经济之路。也可以说,从一开始,对于市场经济我们就是蒙蒙胧胧的,多少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距离搞明白还差得很远。这样一来,我们就一直处于对市场经济的探索之中,一路走来,留下了许多对于市场经济的误解。

1、对市场经济不确切的认识

过去有一段时间,在经济学界以及在更大的范围内,人们是将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如同在某些人传统的思想中将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是异曲同工的。但是,自从告别了那种将市场经济意识形态化的时代之后,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仍然还没有对于市场经济作出准确的认识。现在,不能不说在这方面的看法十分混乱,许多经济学人的思想中存在着三种主要的不确切认识。

(1)市场经济就是非计划经济

很多人以为,搞市场经济,就是不要计划了。当时,即15年前,几乎到了讨论要不要保留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地步。后来还是保留了,但是名称改了,改成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只是将“计划”两个字取消了。

从那时起,到现在,中国的经济建设实际上并没有取消计划,只是到了2006年,才将计划改为规划,而规划的涵义就是更粗一些的计划,也是计划的一种,与计划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对此,也有人说,中国现在搞的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说这种话,大多是带有贬义的。他们似乎以为,市场经济与计划是不可相容的,中国的市场经济还要保留经济计划,是不伦不类的。

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先生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需要计划。当前,国内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在广为流传,那就是把“计划”一词完全贬义化。有些人主张什么都应该市场化,根本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宏观调控,只要充当“守夜人”就可以了。这种过度摒弃计划的泛市场化观念,很不正常,也是错误的。关于计划和市场,其实在邓小平那里就早已经有定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资本主义也可以用。

他还说:强调“计划”,并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我所指的“计划”,是在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必须有的有效调控干预,对市场的缺陷加以纠正,有必要的计划协调予以指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和主要手段,那就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来看待。那么,“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和主要手段,是否就不能再起作用了。至少在社会主义整个初级阶段,不能起决定作用,那是再也明显不过的道理。但作为经济制度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制度前提下的“计划调节”,却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这里说的计划调节包括:战略指导计划,必要的对经济的管理和调控等等。[1]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都不可能没有计划。所以,市场经济不是非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并不对立,因为只要国民经济有计划在内就是计划经济。就此而言,搞得最好的市场经济,也就是搞得最好的计划经济。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实质只是要摒弃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并没有不要计划经济。

(2)市场经济就是退出

更为普遍的一种错误认识是,市场经济就是不要介入,就是自由主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要全部退出,远离市场。一说到市场经济的建设,有人就讲,退出市场的效果如何,还应当怎样继续退出市场。这种说法对于市场经济的认识,就是一种没有作用在内的经济状态。

在关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商家生产商品,然后拿到市场上去卖,市场上的价格和销售都是由市场控制的,一般要卖的货品比要买的人多的时候,价格就会下降,如果少的时候,价格就会上升。这种经济可以促进生产的积极,但是很盲目并且调节很滞后。计划经济是对价格和市场上的供求量的大小进行调节的一种方式,具有目的,但是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运行。

计划经济就是指所有的资源都由国家按计划来协调分配。在计划经济下,企业都是国有的,企业的盈亏都由国家承担,大家都吃大锅饭。所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多数的企业的效率不高,竞争力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十分严重。所谓市场经济是针对计划经济而言的,它指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重要,由价值规律来协调资源的流动。市场经济强调企业的效率和竞争意识,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因此,更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2]

这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退出的错误还是来源于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对立的认识。在这些人看来,好像全部退出市场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就成功了。其实,哪有这种事。我们可以看一看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哪一个国家的是退出市场了。没有,一个也没有。相反,那些国家的都比中国在市场上支配的资源比重要高。正是由于这样,在探索了多年之后,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基本上也都认识到,各级都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主体。

(3)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

这15年来,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些对传统经济学研究的很深的人一直是用商品经济解释市场经济,将商品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对立。在他们的思想深处,所谓的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

譬如,有人讲:市场经济概念在当前比较难理解,甚至可以说比较模糊。在经典的马克思思主义经济学理论那里,市场经济的概念是清晰的,就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但是,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似乎突破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这应该怎么理解呢?有林同志在《全面理解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问题的论述》一文中,认为这是就市场经济的一般(一般)而言的,即商品经济以及作为商品经济极度发展的市场经济,就其一般来说,无非是指为交换的目的而进行生产并经过交换而实现其价值的经济。

笔者认为有林同志的看法是有道理的,所谓市场经济的一般(一般)就是商品经济一般,邓小平同志所说“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实质是说商品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实质是说商品经济一般不等于资本主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作出其他理解都有可能破坏这种一脉相承的关系,恐怕是不妥的。这样,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邓小平同志的论断完全符合经典马克思主义。通过上面简单分析,可以知道,只有当市场经济特指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才成为独立的、完整的社会经济运行形式,而当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一般概念使用时,并不具有独立的、完整的社会经济运行形式的意义。[3]

但是,如果说,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那我们还有必要将建设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转换成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吗?我们一定要明确,15年前提出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将市场经济说成就是商品经济,无论如何解释不了这一重大转折的意义。

对此,我们真正应该解释的是,为何市场经济不同于商品经济,或是说,市场经济到底与商品经济有何不同。

经过以上分析,一个十分清楚的逻辑摆在了我们面前,从客观的角度认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并不对立,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也并不相同。

以上分析的说法都是流行至今的,所以,我们不能不说,以前,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实际对于什么是市场经济一直存在着各种误解。

2、市场经济的定义

为了准确地认识市场经济的涵义,对市场经济做出科学的定义,提升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论认识,在中国工业化腾飞阶段有力地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先要根据经济学研究已经取得的共识确定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

从古至今,人类社会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三种社会经济形态: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

自然经济的特征是不存在市场交易关系,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是自有的,劳动者生产出来的劳动成果是自用的。

商品经济的特征是存在一种市场交易关系,即劳动成果市场交换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社会经济形态中生产劳动成果的人或组织的生产资料也是自有的,只是他们的劳动成果除了自用以外还有一部分是用于交换的,或是全部劳动成果都是用于交换的。问题是,只要有了部分的劳动成果交换,人类社会就进入了商品经济时代。

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存在两种市场交易关系,即比商品经济多出了一个生产要素市场,这是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相比的根本不同之处,也是市场发展的结果。这就是说,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只存在劳动成果交换市场;而出现生产要素市场之后,人类社会就从商品经济时代进入到了市场经济时代。

从只有劳动成果交换市场到生产要素市场出现后与劳动成果交换市场并存,是市场的发展,也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一次重大的飞跃。这首先表现出市场交易关系的复杂。在商品经济中,市场交易关系只表示市场交换关系,即所谓的市场关系就是交换关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市场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关系分为两种:一是市场交换关系,再是市场契约关系。市场经济的交易关系比之商品经济的交易关系,多出了一个市场契约关系的不同内容。

事实上,这种市场契约关系不存在于劳动成果交换市场,只存在于生产要素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产生表明市场契约关系的出现。这也就是说,在生产要素市场,人们之间的交易不是交换关系,而是契约关系。生产要素市场主要包括:土地及其他矿产资源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由于生产要素的配组已经高度资本化,所以,在发达市场经济中,土地及其他矿产资源市场已经为资本市场所涵盖,生产要素的配组仅仅限于资本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运作。而在资本与资本之间、劳动力与劳动力之间、资本与劳动力之间,它们的市场关系就表现为契约关系,而不是交换关系。

由生产要素的配组而形成的企业是契约组织,在这一组织内,资本与资本之间不是交换关系,劳动力与劳动力之间也不是交换关系,资本与劳动力之间更不是简单的交换关系,它们之间全都是市场契约关系,是生产要素组合间的市场契约关系。这是一种市场高度发展之后才出现的经济关系,是不同于市场交换关系的又一种市场交易关系。

在这种市场关系中,交易的双方或各方并不是相互交换劳动成果,而是将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与他人拥有的生产要素组合起来,以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在组合中各方之间签订契约,以确定组合各方在生产中的权力和责任以及对劳动成果如何进行分配。在资本市场进行这种组合是契约关系,在劳动力市场进行这种组合也是契约关系。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契约理论主要就是研究这种契约关系,从双头合约到多头合约,讲的都是生产要素配组中握有产权的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这是对市场经济中新的市场交易关系做出的新的研究和概括。[4]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研究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将所有的市场关系都归纳为市场交换关系,在传统的市场交换关系之外,还有反映企业契约组织形成的市场契约关系,这是生产要素市场的交易关系,是构成社会生产组织的市场化关系,是超越简单的市场交换关系的又一种市场经济关系,是与市场交换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存的又一种市场交易关系。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解释了19世纪经济学无法解释的问题,即只用交换关系无法解释所有的市场交易行为,包括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站在21世纪的高度,人们对于市场经济不同于商品经济的特征看得更清楚了,即对于市场的发展形态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认识。

由此,我们可以对15年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人们一直困惑不解的不同于商品经济的市场经济做出如下定义,即市场经济是在商品交换市场发达的基础上又进展形成生产要素市场的社会经济形态。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商品经济只有一个市场,即只有商品交换市场;而市场经济有两个市场,即商品交换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不同就在于商品经济不存在生产要素市场,而市场经济存在生产要素市场。人们所讲的市场经济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指的就是通过生产要素市场配置资源。如果只有商品交换市场,没有生产要素市场,那就只是商品经济,那就只能是生产者通过市场实现各自的劳动成果的交换,而无法实现通过市场进行生产上游的资源配置。

3、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标志

市场经济是拥有两大类市场的社会经济形态,这是我们以上定义给予确认的。从21世纪的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讲,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传统的市场经济与现代的市场经济的区别。

只要是市场经济就拥有生产要素市场,但在传统的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市场还没有高度发达;而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生产要素市场已经高度发达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因此,与传统的市场经济相区别,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标志是建立了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


二、市场分配

市场可表示交易场所,也可表示交易关系,市场的存在是常态的必然。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从社会分配的角度认识,市场具有分配功能,而且是基础分配的功能。常态社会的存在表示的是人与非人的统一。虽然社会的理早已浸透于市场分配之中,并且随着理的强化,现代的市场分配已经有了较多的社会控制内容,但这同时也使原本只具有朴素的自发的市场分配变得十分复杂了。而且,在正常的市场分配中,国家整体利益是必须得到保证的。因此,现代的市场分配聚集了理的与非理的、自发的与非自发的方方面面的利益要求,其中最突出的是国家代表全社会施加的强制的影响。

1、市场的法定分配

国家税收是有偿质的征收,是市场的法定分配的内容。市场分配的实质是以市场交易的方式分配劳动成果,国家法律的强制使税收分配成为市场必须遵从的社会指令。国家税收的规范使市场的法定分配具有统一的尺度和一致的行动。将国家税收转为市场行为是现代经济的特征之一。但国家税收的有偿质却是自古以来就具有的。国家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公务劳动即社会管理劳动创造的社会生产条件及生存条件与社会各行各业组织及各界人士对社会生产条件及生存条件需求的整体换。这种由国家法律保护的强制换表现了特殊的市场交易关系和市场分配关系。任何一位国民都需要接受国家的管理和保护,任何经济组织都需要社会生产条件,这些需求必须拿出相应的劳动成果与国家的创造劳动成果进行交换,这是国家税收有偿的市场依据,也是这种特殊的市场分配关系建立的基础。国家税收的市场交换质决定按税法征收的税额总量。由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市场交换的基本原则是等价格交换,所以,毫无疑问,只要保持公平交易,国家公务劳动创造的社会生产条件及生存条件与各行各业组织及各界人士对社会生产条件及生存条件的需求之间的交换也必须是等价格交换。

一般讲,在国民经济运行之中,国家税收分为3大类税进行不同税源和不同税负的征收。这3大类税分别是个人所得税类、公司税类及财产税类。

向公民个人征收工薪及其他收入的所得税,是市场经济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这种税的征收涉及每一位有合法收入的人。从交换的意义上讲,这是每一位依靠个人收入生存的人为其需求的国家安全、社会管理等生存条件付酬,而国家也正是依据每个人的需求不同向其征收不等量的税。从市场分配讲,这是社会对公民个人收入最先做出的扣除,是刚的,也是规范的。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并不因人制宜,只是因收入制宜,除非有特殊的理由才可以例外。如果说每一位公民在其一生中都会有一定的收入,那么个人收入所得税类的税收就是针对每一位公民设立的,而且,这一类税收一般有属地征收的国际惯例,即在没有外交豁免的情况下,一个人在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区取得个人收人,就应当在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区交纳个人所得税。

向公司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公司税类的税收,更是直接体现国家公务劳动创造的社会生产条件对企业生产经营起到的必要作用。每一个公司都必须在社会秩序良好的环境中才能生产经营,每一个公司都要为这种生产必需的外部条件付出代价。作为生产企业不论多么大,都不可能自己为自己创造外部条件,都只能依靠社会管理劳动对于社会生产条件即外部条件的创造,或者说这只能是由国家统一地为各个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企业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交税,企业的生产规模越大,收入越高,所交纳的税收也越多。这表明,企业需求的社会生产条件越多,其付出的代价就必须越大。

向财产拥有者征税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为私人财产提供了保护,同时,也起到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因此,拥有的财产量越多,国家征收的税也就越多。基于人类理,社会是不允许后人依赖前人的财产生存的,所以,社会对个人财产的拥有必须课以重税,不使其一代代地传下去,以求每一代人都要为自己的生存奋斗,保持社会的活力。再有,社会的进步也体现在社会公共福利的增加上,对个人财产征税可以用于增加社会公共福利,这也是一种社会的调节作用。作为一种市场分配关系,国家税收体现出对社会分配的基本要求,这是法定的分配关系,是必须强制实行的。财产税类的设立,是国家税收总量之中的一个重要的具体部分。这一类税收更为具体地体现社会管理的作用。

2、市场的价格分配

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就是价格关系。但价格不仅体现交换关系,而且具有分配的功能。商品交换的价格,是由买卖双方确定的,在这种确定中,买卖双方可能是地位平等的,也可能是地位不平等的。如果在商品交换中,是一个买家与一个卖家谈价格,谈妥了就成交,谈不妥就双方各自找别家再谈,这种状态下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强迫,没有无奈,有的只是自愿。如果一个买家与一个卖家在交换商品中,买家一再压低价格,而卖家迫于找不到别的买家而被迫接受买家开出的价格,这时双方的地位就是不平等的,表现出卖家的无奈,买家的强势,市场的不自由,交换的不公平。

如果卖家拥有市场垄断权,那买家就不得不屈服卖家给定的价格,这时又体现出另一种的地位不平等,是买家无奈而卖家有优势。但不论发生哪一种情况,即不论是出现哪一方无奈,还是没有无奈,最终的成交价格还是由双方确定的,并不是买或卖单方面确定的。而一旦确定了双方要交换的商品价格,从分配的角度看,就是双方依据这一价格实现了双方在市场上的分配关系。

企业生存于市场,从最初的策划筹建,直至生产出商品到市场销售,最终的利益得取是表现在价格上。如果没有买家愿意以最低的价格购买某企业的产品,那么这家企业只能是零收益。如果有买家按市场中等价格购买其产品,那么这家企业将获得一般水平的收益。如果这家企业的产品是市场上的抢手货,价格较高,那么这家企业会获得较好的经营收益。这就是说,在市场交换中,价格体现分配关系,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取得多少收益,直接是由价格决定的。如果同样的劳动付出创造的同样的产品在市场上得到不同的价格,那么,这不同的价格于不同的企业就意味着不同的市场分配,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罕见的。这就体现价格分配的力量。即使价格体系是紊乱的,价格是扭曲的,仍不会改变价格的分配作用,即有什么样的价格,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分配关系。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需要购买生产原料、燃料或其他材料,这些生产消费品的价格也直接影响企业的收益。若购买生产资料的价格偏高,那就会相应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企业的利润。所以,不单是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对企业的收益有影响,企业生产中的消耗品的价格对企业的收益也有影响。一般说来,企业只能是从市场上获取收益,所以,价格的分配功能对于企业的生存是非常重要或至关重要的市场分配的决定因素。因而,每一企业研究市场分配,其主要的研究内容都应是本企业产品在市场上形成的一系列的价格关系的变化。一个成年人,只要不是在社会公职部门或企业就业,那么不论其从事何种职业,其个人的工作收入都是市场分配的直接结果。

一个人,不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只要拥有一定的资本,那么在进入资本市场之后,其资本收入也都是市场分配的直接结果。因此,对于个人来说,只要取得的收入直接来自市场,问题是,价格的变化就是市场的变化,只要市场的价格关系发生剧烈的变化,那么就必然要影响到他们的个人收入状况。这也就是说,价格影响市场,价格的升降会影响市场供求的变化,价格的这种影响也是同时涉及分配关系的,其个人的收入变化无论是名义上的,还是实际的,都与价格变化的影响有关。

3、市场的契约分配

经济契约是一种市场关系的具体缔结,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契约同样具有市场分配的功能。从广义上讲,任何市场交易的双方或多方确定的经济关系都具有契约质,因而也就都具有市场分配功能。但是,准确地讲,属于商品交换的经济关系的分配功能,是市场的价格分配功能,不是市场的契约分配功能。与价格分配不同,纯粹的契约分配是指狭义的市场契约关系决定的分配。在市场上,这主要是指生产要素组合之中的契约关系法定的与契约各方有关的分配关系。

市场的契约分配是由市场一直延伸到契约组织内部的。但从市场角度认识契约分配,主要是强调市场对资本收益权的承认与保护,特别是指出市场契约决定的对参与各方的利益索取的明确。自然人和法人都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做出投资决定,与其他权益拥有者共同组成经济组织。同样,这些自然人和法人也可选择建立纯粹的资本运作关系,只形成契约组合,不形成经济组织。在契约组合中,即在非组织契约中,资本关系的形成主要是针对分配的,或者说,契约分配的功能作用是主要体现在这里的。如果一批投资者,比如社会养老基金、证券组合基金、保险组织及某些投资商,等等,并不看好一个项目,即这些投资者都看不到该项目能有良好的收益前景,那么这个项目就得不到投资者的支持,就不会与投资者发生契约关系。

相反,如果这个投资项目对投资商非常有吸引力,各路投资高手均看好这个项目,那么这些投资商就都会为这个项目投资,与这个项目结成一种投资契约关系。在这种市场关系中,契约的建立取决于分配,,只有认定有良好收益,才会有契约关系的存在。当然,这种对项目的认识,即建立契约关系的前提认识是预测的,如果项目的实际运作是失败的,或是不怎么成功,那么投资方也可能得不到预期的收益,也要接受失败或不成功的后果,只是在建立契约关系时投资者必然是看好投资回报的,而决不会预测投资效益不好的。即使投资失败了,各方投资者也是要按照事先签署的契约规定承受损失的,这种投资契约对责任的要求与利益的分配是一致的,即如果项目成功投资者可获取的利益与项目失败投资者应承受的损失是对等的。

契约分配的市场基础是社会承认资产收益权,即社会承认仅凭占有生产资料投入劳动过程便可获取一部分劳动成果,只不过资产收益权是既可在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占有上表现出来,又可在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占有上表现出来。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进入劳动过程是资产收益的基础,在这一基础之上才允许存在占有价值形态的资产收益。市场的契约分配就是只对进入社会生产的价值形态资产进行收益分配。每一投资契约都规定有详细的收益分配要求的。契约分配不同于价格分配,即不同于交换关系的分配。

在市场交换中,商品的所有权是相互让渡的,一方放弃自己用于交换的物品的所有权,才能取得另一方用于交换的物品的所有权。而在市场契约关系中,各方均不放弃其拥有的资产的所有权,并且都是凭借自己投入资产的所有权获取收益的。市场交换的价格决定交换双方的利益获取,而契约关系则是事先规定资产投入后的收益。价格分配是在交换时兑现的,其分配的实现相对简单;而契约分配是要经过一个资本运作过程,才能兑现分配,相对比较复杂,甚至可能是很复杂的。

比起价格分配,市场的契约分配更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障。每一项投资都需要制定完备的法律文件。凡属合法的契约关系,法律都要给予保护。参与契约的各方,是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投资收益的分配方案的。由于从投资到收益,可能时间不长,也可能时间很长,在这一时间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有时还要直接借助于国家司法的力量予以强制解决。

4、市场的公益分配

在社会常态之中,人们的市场交往,有非人和非理行为,也有人的温情和理的睿智。即使是在钱欲横流的时代,人的善也是会处处都有自身的表现。所以,从现实的情况讲,市场的分配也并不都是权益的分配,而是事实上存在着一定的公益的分配。

公益的市场分配是指市场格局的改变是由于在人们之间出现了只求奉献不求索取的经济行为。如果没有公益介入市场分配之中,那么决定市场需求格局的是购买力,决定市场利益格局的是各种经济权力。而加入公益分配,就会对市场原有格局引起一定的变化。比如,一万套棉衣投放市场是用于货币交换的,棉衣的所有者卖掉棉衣得到货币,购买棉衣的人放弃货币得到棉衣,这是一种交换关系,也是一种分配关系。现在假定,这一万套棉衣全部无偿赠送给最需要棉衣的人,那么棉衣的所有者送出棉衣之后一无所得,只是做出了奉献,而得到棉衣的人没有支付货币,便可以用省下来的货币购买其他商品,市场的格局由此发生了变化,原有的交换关系发生了改变,原有的分配关系也发生了改变。这就是公益分配起到的作用。

但如果是一方面捐赠物资或资金,另一方面又从其他渠道索取更大的回报,比如,一方面捐助一笔教育资金,另一方面又无偿或低价从手中得到一大片可用于商业开发的土地,那就不是捐赠行为,不属于公益分配,也产生不了公益分配的效果。这就是说,以公益的名义,获取更大的收益,仍然是市场中的权益分配,与公益是无关的。

无论在哪里,公益的捐赠行为都是不要求经济回报的,其得到的只是社会荣誉。通过公益捐赠,社会上有些人和机构可以得到无偿的救助,解决一些他们的现实困难。比如,地震发生之后,除了的救援外,社会上也有一些组织和个人伸出支援之利,捐钱捐物,帮助受灾人口解决生存上的困难。再如,由于家人有病,失去劳动能力或收入能力,使家庭陷入贫困,生活艰难,他们除了可得到发放的救济金之外,还可能得到慈善机构为他们募集的钱或物,对他们的生活有所补助。以社会名义实现的公益捐赠产生之后,相应,市场的公益分配也随之实现,并由此改变市场格局。

现在,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公益的分配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之中。能够做出公益的捐赠的前提是捐增者在能够养活自身及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之后还有剩余的资财。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一个企业连基本的创利能力都没有了,那么这样的人和企业是决不可能成为捐赠者的。只有一个人的收入大大超过他的消费需要,一个企业的创利大大超过自身的支出,这样的人和企业才可能成为捐赠者,即成为市场公益分配的支持者。将自身不使用的钱财或自身节约下来的钱财拿出来奉献给社会,去无偿地帮助别人,对于这样的经济行为,社会给予高度的评价是其次的问题,而首先是社会要承认这些捐赠者是有相当强的生存能力的人或组织。

在市场的公益分配中,捐赠者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尤其是在金钱至上的年代,能够为社会做善事是十分可贵的,是受社会敬重的。但我们也应看到,产生这种经济行为,出现这种分配方式,也是具有自然基础的。这是因为无论一个人多么富有,实际上每个人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任何人都要只身离开这个有生命的世界。因此,在人类文明的进化中,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一点,并且还认识到每一个人都没有来世,人生在世应当回报社会。对于未成年子女,家庭负有养育责任;对于成年子女,父母相信他们自己会走出自己的人生道路,至少可以像父辈一样自己养活自己和养育后代。

因而,有相当强的生存能力的人和组织才会做出将自己的资财捐赠给社会的选择,使社会可以通过公益分配改变市场格局,以有利于社会进步,并表现自身的善心。这种社会现象的基础仍是自然界对于人的生存限制。所以,在这样的自然基础上,除了具有相当强的生存能力的人和组织之外,还有更多的生存能力并不太强的人和组织也参与到市场的公益分配中来,尽微薄之力向社会捐赠财物。所以,这种由人们自发的经济行为而形成的市场公益分配,是具有自然基础的,也是相应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的。

在现时代,公益的市场分配在各个国家或地区都已纳入法制的转道。社会救助机构和慈善机构均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实施公益分配的。由于有充分的法律保障,现代的公益分配能够发挥出更好的社会作用,达到更好的分配效果。而且,这种公益分配的资财来源,在现时代也具有前所未有普及和自觉,有越来越多的人和组织将向社会捐赠确定为自身的一种奋斗目标。

5、市场的投机分配

常态社会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市场的投机分配。这种分配从形式上属于契约分配,而质是投机的,所以,我们按其质将其单列一类。

现代市场是充满投机交易的,而且,越是金融市场发达,投机交易越繁荣,并有一些投机易进一步转化为易。而不论是投机,还是,这一类交易的结果都是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分配关系。有的人因投机易而发财,有的人因投机易而破产。与其他交易相比,市场的无情,更多地是体现在投机或易之上。而获取暴利,相比之下,也是更多地体现在由投机或易决定的分配关系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机易具有润滑市场运行的特殊作用,人们公认这是市场交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投机易在各行各业的市场中几乎无所不在,但主要是存在于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以及期货市场,等等。抱有投资目的的人购买股票,是为了作股东,取得股东权力和股金收益。而投机地购买股票,是只想作股民,不想作股东,只是为了获取股票买卖之间的差额收益。这种投机者研究市场,只是为了能够获取更大的投机收入。

在现阶段,只要是合法的,不违反市场规则,社会就允许并保护投机易的市场存在。这也就是说,在常态社会,更注重的是收入的合法,而不是收入的来源。因此,从分配关系上讲,只要人们的投机收入是合法收入,就要纳入整个社会的分配之中,并无可指责。但是,如果市场上出现了过度的投机,虽然没有超出合法范围,也会对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危害。

在20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国际投机资本的恶冲击,使得亚洲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遭受严重损失,应该说这是留下了深刻而惨痛的历史教训。即使是不过度的投机,其实在市场上也会起到一定的误导作用,使相当一部分人将精力和财力都放在投机之上,成为酿成过度投机的前奏曲。所以,现代社会对于投机易更需要有理的认识,要有能力将投机易控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要特别地防止投机泛滥,更要极力避免出现易。

在市场上投机很热的时期,投机分配对于整个社会的分配格局的冲击很大。此时,投机的负作用是明显的。但即使出现这种情况,现实的市场也不能取消投机,而只能是给投机活动降温,投机作为合法的交易行为,将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市场的必要存在,同样,市场的投机分配也会长期地在国民经济的分配中占有一定的份额。


三、市场体系

为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价格的导引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注重发展各类自由贸易的商品市场,着重发展资本、房地产、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发展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1、建立现代市场的价格机制

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就是要更好地使经济活动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价格变化。在竞争领域,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在非竞争领域,市场需要保持平稳和连续,价格的动态稳定是保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关键,更具有全局意义。

(1)通过放开价格理顺比价关系

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价不合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需要加大调整力度,而只要是坚持依据市场关系的调整,就可以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比如,农产品的价格过低,与工业品的比价长期处于不合理状态,这在价格不放开的时代是始终没有解决的,而在以市场为基础形成的价格体系中,这一问题必然会得到解决,即放开市场价格之后,农产品与工业品的比价不合理就要成为历史,农产品的价格自然会上升到合理的位置。

(2)资源的稀缺也要决定价格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光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资源的稀缺程度也是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在现代生活方式下,资源的消耗急剧增加,即使是实现节约型社会,也不可避免地要大量地消费资源产品。因此,市场价格的走势必然要与资源的稀缺紧密相连,表现为资源产品的价格升高。这既是对社会消费的一种理遏制,也是对稀缺资源的一种有效保护。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包括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和再生水价格;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建立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定价的机制;适时推进石油价格改革,建立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扩大利用市场机制形成城市土地开发价格的范围,等等。
(3)建立现代市场价格平抑机制

由市场决定价格为主,而不是由管制价格为主,这是市场经济体制区别于非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大不同之处。市场本身是有约束力的。在现代市场体系下,对于各类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要借助于市场约束力能够间接控制价格的稳定,即要拥有必要量的重要商品储备,以备在紧急时期投入市场平抑价格,而不是再像传统计划体制那样直接地去控制商品价格。这是现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经积累的有益经验,值得借鉴;也是中国经济转轨之后,随着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各级适应新体制要求的经济管理能力提升。

2、努力实现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

国内市场的统一,除去地区之间打破贸易封锁,还表现为实现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城乡市场保持良好的连接与沟通,是市场能够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环境要求。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需要在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方面做出新的努力。

(1)要实现统一的管理服务

长期以来,城市的市场管理与农村的市场管理分属不同的系统,这就在管理的体制上造成了城乡市场的分割。从塑造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作用环境的角度讲,必须改变这种市场管理体制分割,建立为城乡交易者提供统一服务的管理体制,实施城乡贸易的一体化管理,有效促进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这要求各个地区的市场管理不再以城市的市场管理为中心,而是要转换成以提供统一的市场管理服务为中心,使城乡贸易能够平等地相处在一个没有制度歧视的统一平台。

(2)要以农为本

现代的社会生活使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移居到城市,使城市生活越来越远离农村。但这样的发展走势并不意味着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是要求农村市场必须向城市市场靠拢,而是要比以往更迫切强调统一市场的建造必须以农为本,即必须打造好统一的市场有效地为农村市场诚挚服务的社会基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点在农村,农业的生产决定整个社会的生存,不论社会的发展进入多么高级的阶段,以农业为基础这一点都不会改变,都不能改变。所以,未来的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必定要求新型的市场能够更好地为农村服务,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3)在资本运作层次上统一市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必须抵达资本运作层次。这就是说,在现时代,没有资本的结合,就没有市场的结合。市场经济的实质是资本控制资源的配置权,资本承担市场资源配置的风险。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特别强调的是资本的统一,即在资本运作的层面上,城乡的市场要统一,资本要统领市场,统一改造农户,统一承担风险。所有进入市场的公司都应负起资本统领的责任,即所有的风险必须有公司承担。只有这样,才能在深层次上实现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才能在此基础上形成稳定、透明的城乡市场一体化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

3、促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

国内市场的统一是实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的前提条件。在更为深入的市场实践中,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必须在国内市场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地促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

(1)要使国内市场更加国际化

从名义上的国际市场,到实际的国际市场,是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从国内市场建设的角度讲,就是要使国内市场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约束的框架下实现从名义上的国际市场到实际的国际市场的发展转变。现在,少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这种市场转变,即实现了国内市场的国际化。而且,也有少部分行业市场实现了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如汽车行业、护肤品行业等。然而,就大多数地区和行业而言,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开放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其市场还未能实现国际化,还是一种仅仅处于一般对外开放的市场。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中,需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在国内市场已有的国际化的基础上,实现进一步的国际化,即让更多的地区和行业的市场能够与国际市场实现相互衔接。

(2)用多元化手段连接国际市场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企业走出国门,可以利用多种手段开拓和保持国际市场。其中,主要有三种手段:一是市场化手段,依靠资本的实力打入国际市场。这包括直接的技术交易、产品营销、品营销、发展国际代理商,等等。二是用让提供服务的手段,通过有关部门或外交部门的帮助进入国外市场。包括企业家随同国家领导人出访,与外国商界建立联系;还包括请大使馆出面,沟通国外的商界,创造市场进入的机会。三是利用非组织的手段,间接地与国外市场连接,实现打进国际市场的目的。包括利用商会、协会组织的市场外活动,使企业成功地连接国际市场

。前一种的市场化手段是以往企业常用的手段,后两种手段都是用市场外的力量达到打开市场的手段,都是企业以往不用的手段,而今刚刚启用的手段。就未来的发展趋势讲,企业可以更多地利用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相结合的手段去努力连接国际市场,对于各种非市场化的手段不仅要用起来,而且还要用好,即要很好地利用和社会团体的帮助实现与国际市场的衔接。

4、稳步增进市场中介组织的公信力

在现代市场体系中,促进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的发展,必须相应发展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并且,还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所有规范发展的独立公正的专业化中介组织都要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运行机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1)框正专业中介机构行为

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都是企业质的市场化的营利机构。这些中介组织的存在必须要有公信力,否则,市场将更加混乱。出现一些市场中介组织行为的不规范乃至违法乱纪,并不为奇。但重要的是,在现代市场体系的发展完善中,为保证向社会提供良好的市场中介服务环境,必须严格规范和强化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自律机制,加强对这些必须要具有社会公信的机构的监督管理,努力将其可能造成的负面作用降到最低的程度。

(2)规范社团法人组织作用

与市场专业中介机构不同,还有一类属于社团法人的社会组织。这些以行业协会、地方商会形式存在的社团法人事业单位是非营利机构,即不能像企业质的中介机构一样向市场提供有偿服务。这类社团法人的存在是必要的,或者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必不可少的,设立这一类的社会组织对于增进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十分重要的。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讲,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于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必须坚决地制止所有的社团法人非营利机构从事违背其存在宗旨的市场营利活动。

5、切实发挥行政许可制度的作用

在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中,实施行政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保证企业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秩序,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行政许可证的颁发应始于工程立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从已有的颁发行政许可证的工作实践来看,确实有需要改进的做法。其中,最迫切需要改进的是行政许可应从工程立项时实施控制,不能是立项之后,甚至是工程完工之后,再进行是否颁发行政许可证的控制。

比如,对于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如果是等到电厂建设完工验收之后,再审查决定是否颁发给电厂发电业务许可证;等到输电线路建设完工之后,再审查决定是否颁发给输电企业的这条输电线路输电业务许可证;等到供电营业设施全部建成之后,再审查决定是否颁发给供电单位供电业务许可证。那样做,根本起不到对特种经营的行政监管作用,只不过是一种管尾不管头的消极对待的形式主义的做法。对此,必须考虑进行根本的转变,即颁发行政许可证必须控制在工程立项的环节,这样行政许可的制度管理才能发挥实际的作用。

(2)对行政许可证的管理必须规范到位

颁发行政许可证只是行政许可证管理的一个环节,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必须实现行政许可证管理的整个过程的规范到位。为此,行政监管单位即颁发行政许可证的行政部门需要高度重视对持有行政许可证的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是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如果是颁发了行政许可证之后,具体的行政监管就不再有了,放任持有行政许可证的企业为所欲为,存在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那就是监管的失职,就是对行政许可证管理的玩忽职守。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行政许可证的管理规范到位,必须做到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及时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监管机构必须依法执政,在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保存,并允许被许可人查阅执法监督检查的情况记录。在规范的管理中,行政监管机构还应当依法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的互联,以便于全面地及时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基本情况。



[1] 刘世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需要计划》,《中国青年报》,2006年3月20日。

[2] 百乐题:《什么是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载http://cn.blurtit.com

[3] poguanzi的个人空间:《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什么?》,载http://my.tv.cctv.com

[4] 参见陈佳贵等编著:《企业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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